2017年空飞招收政策出台了
2017年02月22日 14:02
昨天,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重庆市2017年度空军飞行学员招收政策,初选在2016年9月22日至9月28日。
空军与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的“双学籍”飞行学员面向全市招生。
成为空军飞行员,要求:出生日期在1997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,身高在164-185厘米,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%、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%。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.8以上,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,无色盲、色弱、斜视等。
初选站设置在大足、永川、沙坪坝、江津、渝北、巴南、忠县、涪陵、彭水、万州、奉节、秀山12个区县。复选初步计划于2017年2月至4月上旬,在成都招飞选拔中心设站。
2017年高考结束后,我市复选合格、文化成绩达到要求和符合空军条件的考生,统一参加由空军招飞局组织的定选。(记者 林祺)
【编辑:高吕艳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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